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借款人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抖,填写《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一式4份,表样附后) ,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对借款人提交材料初审并签署意见,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后,报担保机构考查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与其签订担保贷款协议并送贷款经办银行。贷款经办银行审查后给予核贷。
(二)借款小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填写《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一式4份) ,经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送贷款经办银行。贷款经办银行审查后应予核贷。
对申请贷款资料完备、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和借款小企业,应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其申请贷款的初审、考查、审核、签订担保协议及核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