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印发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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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各区县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区县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各区县应制定2009年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送市局备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排查扩面资源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提高社会各界对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认识,为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我市去年出台的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和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两项政策。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社保分中心要组织各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彻底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数量、用工情况和参保状况,建立未参保单位明细,使扩面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各区县要在今年2至3季度,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一次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市内六区、滨海新区以服务业农民工为重点,其他区县以乡(镇)村企业农民工为重点,大力推进扩面工作。对拒不参保的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确保扩面工作取得实效。
四、创新工作思路,密切协调配合
各区县在扩面工作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和招法,积极为农民工参保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用人单位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商贸园区等,要取得管委会或市场主办方的支持,协同推进扩面工作;要加强与建设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今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尚未启动按建设项目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区县,上半年务必启动;要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加强经验交流,定期通报考核
坚持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市局将于今年三季度召开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验交流会,由先进区县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市局将按季度通报各区县扩面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要
将扩面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并把参保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对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
各区县在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局工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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